我院张式军副教授出席山东气候变化应对立法研究项目调研会
作者:麻花天美星空果冻网站&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发布时间:2011-03-15&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阅读量: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3月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常纪文教授一行,来山东进行气候变化应对立法研究项目的首站调研,这是作为气候变化立法研究的重要环节。山东省环保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林业局、山东省国联对外合作中心、山东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济南市环保局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调研。我院张式军副教授作为中国气候变化立法专家组成员出席了调研会并作报告。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张式军副教授首先谈了中国气候变化立法的必要性,随后重点分析了中国气候变化法的框架结构,他认为,中国的气候变化法应该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的内容:气候变化法的目标,气候变化的管理体制,气候变化的应对机制,碳目标(包括碳排放控制、碳吸收、碳交易等),以及气候变化的信息系统、气候变化税、法律责任等制度措施。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气候变化不仅是当前最重要的环境问题之一,也是重要的政治、外交和经贸问题。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形势,我国开始重视和加强控制气候变化的立法活动。201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与瑞士政府国际合作与开发署共同组织了重大国际合作项目——《中国气候变化应对立法项目》,开始进行中国气候变化立法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