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在济南召开对于《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
(修订)》的立法前评估工作会议。我院齐延平院长和张式军、李忠夏和郑智航叁位老师应邀请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此会议上,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将《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前评估工作委托给我院来进行,
并向我院颁发了委托证书。随后,齐延平院长在会上作了重要发言。他认为,立法的提前评估符合世界立法程序
的一般规律,在地方立法过程中进行立法前评估具有探索性、前瞻性。首先,立法前评估确保了地方立法的科学
性。在立法领域日趋专业化、社会关系复杂化的影响下,单独依靠立法起草部门立法,已经无法确保立法的科学
性。需要引进专业科研机构的立法前评估机制以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其次,地方立法提前评估引入第叁方评估机
制,可以防范法规、条例执行部门的利益干预和各部门之间的利益纠葛,确保立法的民主性。第叁,立法提前评
估是地方立法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措施。此次会议是我院为地方服务的一个重要体现。我院教师积极参与这种
活动既能够发挥我院的理论优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实务部门决策的科学性,又能够增进教师和科研人员对
具体实务的进一步了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学术研究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