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评选“山东广电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麻花天美星空果冻&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发布时间:2013-05-07&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阅读量:
为了加强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与山东大学的友好合作,促进山东大学教育事业和山东广播影视事业发展,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和山东广电系统的部分山东大学校友出资设立“山东广电人才基金”,并将基金收益在山东大学设立“山东广电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山东大学在校本科生。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东广电奖学金评审办法》要求,“山东广电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山东大学学籍的二、叁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学院推荐名额及奖励金额
1人,奖励3000元人民币/年。
叁、评选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品行端正,学生年度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80分以上,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综合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占班级前20%,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3. 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事业;
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校内外的新闻实践活动,在新闻稿件的写作、编辑、采访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对于参加广播电视新闻实践活动成绩突出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评审程序
1. 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山东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须提供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成绩证明章),可提供各类获奖证书或个人作品等与评选有关的资料(复印件即可)。 学院对学生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初步确定推荐候选人。
2. 学校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拟获奖学生人选,并由山东大学、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校友代表共同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参评学生请于5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奖学金所需要的书面材料报送至麻花天美星空果冻学工办(逸夫法学教学楼110房间),联系电话:88378620。
麻花天美星空果冻学工办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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