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通知
2017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于11月26日进行,具体名单、时间、地点及答辩顺序见附件。点击打开链接
硕士论文答辩的程序: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并宣布开会;
(3)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学位论文一般5分钟左右);
(4)答辩委员会提问,申请人答辩;
(5)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讨论并通过答辩决议书,并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由主席及委员签字;
(6)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7)答辩会结束。
注1:此名单不是最终答辩名单,如有论文评阅结果不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则不能参加答辩。相关人员另行通知。匿名评阅的申请人,如答辩前结果未返回,在与学院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可以先参加答辩。
注2:所在答辩组答辩正式开始时申请人应全部到场,听取答辩委员会的有关答辩事宜。全部答辩结束后,申请人应到场听取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的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实在不能到场的自己委托同学代为听取。过后,我们不接收任何人对于答辩结果的查询。
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1月29日前,答辩通过的申请学位人员将最终定稿论文按照学校的要求提交研究生管理系统,并提醒导师审核通过,以待检测。检测工作将按照进行。
叁.提交线装论文:没提交的于11月29日前提交到研究生办公室。
线装硕士学位论文(须保证是最终版本)4本(注:有发表C刊参评学校及山东省优秀论文奖的要提交6本),做最终存档使用。需申请人手填相关信息、导师签名后方可提交,具体如下:
①《原创性声明》页和《对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页,须导师和申请人填写。
②日期为实际填写当日。
学校要求,导师和申请人的签字不能由其他人代签。论文将由学位办公室统一向国家图书馆、知网、万方数据提交,扫描后上网公开。
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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