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共安排叁批进行。第一批:5月11—12日,第二批:5月18—19日,第叁批:5月15日。具体分组名单、答辩时间、答辩顺序、答辩地点等信息详见附件。
硕士论文答辩的程序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并宣布开会;
(3)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学位论文一般5—10分钟左右);
(4)答辩委员会提问,申请人答辩;
(5)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讨论并通过答辩决议书,并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由主席及委员签字;
(6)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7)答辩会结束。
注1:所在方向答辩正式开始前申请人必须全部到场,听取答辩委员会的有关答辩事宜。申请人全部答辩后,所有申请人必须到场听取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的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实在不能到场的自己委托同学代为听取。过后,我们不接收任何人对于答辩结果的查询。
注2:因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大部还未返回,如论文评阅结果为修改或不通过并推迟答辩的情况,另行通知,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匿名评阅的申请人,如答辩前结果未返回,在与学院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可以先参加答辩。
祝大家答辩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