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晚,北京大学麻花天美星空果冻博士生导师陈瑞华教授在麻花天美星空果冻101报告厅作了一场题为“律师法修改与刑事司法改革”的学术报告,报告由麻花天美星空果冻胡长龙教授主持。
报告主要涉及《律师法》的修改和刑事司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我们关注《律师法》的原因;刑事诉讼法修改中面临的叁大困难;对律师法个别条文的分析;中国律师辩护制度发展到今天的问题。
首先,新《律师法》是我国20年来的第叁次修改律师法。叁次修改分别提出了叁种律师的定义,这也是顺应改革开放的潮流,对律师制度改革的总结和产物。这次《律师法》的修改实现了几个重大突破:1、律师职业形态出现合伙制律所和个人律所两种形态。2、律师的言论豁免权,即律师的法庭言论不受追究。3、《律师法》第一次规定律师对客户即委托人,要保守秘密,是彻底的为个人服务。这也是对罗马法第一准则,即忠诚于客户准则的很好的回应和体现。
其次,《律师法》的修改涉及刑事诉讼法,其中触及叁大难题:1、从1996年以来,《律师法》改革涉及司法改革,步履维艰,究其根本是体制问题,而不是程序问题。2、中国面临许多独特的问题,单单是照搬西方法律条文并不能满足中国当前改革发展的需要。立法初期移植西方体制本无可厚非,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必将出现深层次的问题,这些深层次的问题又是中国必须自己解决的。